序号 |
自治区 主管部门 |
许可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1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筹设审批 |
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
2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办学许可 |
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0号) 《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新政发〔2013〕82号) |
3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4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5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中外、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合作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审批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管理办法》 |
6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
7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8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9 |
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州市级、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