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新疆实施就业优先事业发展,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切实了解人民群众对“十五五”时期就业优先战略事业所想所盼,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我们研究起草了《自治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约30日内。相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邮件或邮寄形式反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衷心感谢您对新疆实施就业优先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马建云 0991-3689675
联 系 邮 箱 :404005614@qq.com
联 系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邮编:830011)
2026年5月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6年5月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十五五”时期,依据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锚定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坚持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兵地融合、疆内疆外联动、线上线下协同的就业服务新格局,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奠定坚实的民生基础与人力资源支撑。
到2030年,要努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具体目标包括:
——就业机会更加充分。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3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就业环境更加公平。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逐步健全。促进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得到有效治理。
——就业结构持续优化。服务业吸纳就业作用进一步增强,城镇就业占比持续提升,城乡、区域间就业机会更加均等可及,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
——人岗匹配更加高效。现代化人力资源加快塑造,学科专业布局更加合理,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公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力资源服务扩能提质,劳动力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匹配度显著提高。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劳动就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劳动报酬合理增长,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劳动权益保障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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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十五五”时期就业主要指标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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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2025年 |
2030年 |
年均/累计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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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增就业(万人) |
48.81 |
—— |
>[23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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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调查失业率(%) |
4.8 |
—— |
<5.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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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就业占比(%) |
58.8 |
>6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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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6.1 |
—— |
高于GDP增长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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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3 |
11.7 |
——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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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万人次) |
32.38 |
—— |
>[10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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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 |
27.8 |
3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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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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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45 |
36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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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万人) |
458.97 |
48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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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 |
保持稳定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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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人员(万人) |
335.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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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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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5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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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一)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时,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促进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提质扩容联动。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加大对就业带动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支持力度。做实重大政策规划、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就业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将增加就业作为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社会效益分析评价的一项内容;加强政策、项目实施事中事后用工变化、岗位增减、失业风险等关键指标监测评估。在与就业相关的重大政策规划中,将就业影响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范围,慎重出台对就业有明显收缩效应的政策。
(二)健全就业优先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就业的投入和资金筹集力度,用好就业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将就业工作纳入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推动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挂钩,全面提升就业促进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构建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等不同层级立足自身发展定位和资源禀赋,积极创建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
(三)促进产业与就业协同发展。紧密结合自治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大力发展消费电子生产、农产品加工、民族特色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壮大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集群,推动冰雪经济、新能源等特色产业发展,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文旅体育、住宿餐饮等服务业发展,扩大服务业就业容量。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稳定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实施民营经济发展行动,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推进政务大厅“综窗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模式,全力营造利于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每年确定相关行业和领域就业岗位开发任务。阶段性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用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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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产业发展促就业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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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提升传统产业稳就业。通过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油气生产加工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集群,加快建设绿色矿业及加工产业集群,增强产业发展带动就业能力。 2.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就业。健全完善全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体系,聚力做大做强纺织服装、文化旅游、冰雪体育等特色产业,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持续放大产业就业带动效能。 3.布局培育新兴产业扩就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发展先进装备、低空经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氢基能源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挖掘更多就业增长潜力。 |
三、加强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就业承载力
(一)促进南疆地区就业扩容提质。聚焦南疆“棋眼”,坚持南疆地区就业扩容提质与促进南疆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并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以增加就业为导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深化与中央企业、对口援疆省市企业合作,高效有序承接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转移,提升南疆地区就业承载力。坚持全疆“一盘棋”,聚焦南疆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和优质就业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就近就地就业,支持其他地州吸纳南疆地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等群体就业,鼓励疆外、北疆和东疆高校毕业生到南疆就业创业,提升就业市场化、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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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实施南疆就业促进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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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大做强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棉纺、化纤、印染、家纺、针织、服装服饰、产业用纺织品等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大力发展果蔬、畜禽、水产品及粮油精深加工,推动消费电子、水晶钻饰、鞋帽等产品向中高端升级,扩大南疆就业容量。 2.优化提升资源密集型产业。加快塔里木盆地油气勘探开发,延伸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壮大石油化工产业规模;加大铅、锡、锂、铜等矿产资源开发转化力度,延伸产业链;加快传统煤焦化产业提标改造,拓展煤基新材料产业链;推进“沙戈荒”气候区大型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带动更多本地劳动力就业。 3.加快发展特色文旅产业。依托南疆独特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资源,打造文旅富民项目,培育民宿、餐饮、导游、文创等就业岗位,推动文旅产业与就业创业深度融合,带动群众实现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外出就业。 4.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大力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算力、低空经济等产业,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 5.实施政策支持行动。每年用于南疆的就业补助资金不少于全疆的50%。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在南疆就业成才,在“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南疆企业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补贴,落实缩短就业困难认定登记失业时间的政策,按规定给予就业困难人员政策和服务支持。 6.实施务工增收行动。持续深化南北疆劳务协作、兵地劳务协作,进一步拓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渠道,打造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技能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的劳动品牌,增加劳动者就业收入。 7.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向南疆倾斜,鼓励其他地州吸纳南疆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同等享受培训补贴政策。支持打造南疆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强化教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一体化”师资培训和南疆技工院校教师国通语培训。 8.实施服务提质行动。支持南疆以推动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加快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载体建设。强化南疆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南疆打造具有本地特色和就业辨识度的就业服务品牌。 |
(二)深化对口援疆工作机制。聚焦新疆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实部区协议,持续深化政策援疆、资金援疆、人才援疆、项目援疆,争取国家人社部更多倾斜支持。将人社援疆提升到省级厅局层面统筹推进,紧紧围绕促进就业、技能提升、创业创新、外出务工、人才培养、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干部人才交往交流、柔性援疆等重点工作谋划援疆项目和政策举措,并纳入当地“十五五”援疆规划,争取援疆省市更多资金、项目和政策向就业领域支持,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
项目和政策向就业领域支持,助推高质量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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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深化人社援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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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双向招聘计划。将新疆与援疆省市企事业单位“双向招聘”机制扩大至“三支一扶”和国企业招聘等领域,适度扩大招聘规模,更好促进“双向就业”。 2.实施联合培养计划。将技工教育纳入“内职班”计划、创新实施“内技班”计划,鼓励各地与援疆省市技工院校以“3+2”“2+N”模式开展合作办学,深化专业共建、人才共育。 3.实施劳务协作计划。落实自治区与29个省区市签订劳务协作协议,支持受援地县与援疆地区签订劳务合作协议,鼓励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青年群体、农村劳动力到其他省市就业增收,支持其他省市劳动力来疆创业就业。 4.实施双向交流计划。依托援疆省(市)智力优势,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技能人才、人社干部双向交流、两地培训力度,推动转变观念、开阔眼界、提升能力。 |
(三)推动兵地就业协作。深化兵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牢固树立“一盘棋、一家人”理念。建立健全覆盖兵地全体劳动者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协同政策体系,推动各项业务跨区域“一网通办、异地可办”。着力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在兵地间“双向流动”,人才“双向服务”,各族群众“双向奔赴”。整合优化兵地就业公共服务供给,扩大服务事项通办范畴,实现就失业登记、社保关系转续、技能培训证书互认等事项“兵地通办”。通过制度衔接、市场统一、服务融合,推动兵地人社事业从“物理聚合”迈向“化学融合”,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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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 兵地就业融合推进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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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评价资源“双向开放”共建。推动兵地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培训项目库双向开放共享。建立统一的评价题库资源池,实现考评员跨区域共用、培训鉴定结果互通互认。 2.招聘活动“兵地联动”联办。建立兵地联动招聘长效机制,定期联合举办专场招聘会。每年组织跨区域劳务协作对接活动,促进农村劳动力外出到兵团就业。 3.就业平台“数据互通”共享。搭建兵地统一的就业服务数字化平台,整合招聘求职、政策兑现、培训报名等功能。打通兵地岗位信息库与政策享受数据库,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智能匹配。 4.公共服务“一站式”通办。兵团就业公共服务机构为跨区域流动劳动力提供就业登记、岗位对接、社保关系转续、权益维护等全流程经办服务。 5.劳动力流动“跨区域”对接。搭建跨师市、跨区域劳动力流动对接平台,促进兵地间劳动力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 |
(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锚定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人社领域务实合作,讲好新疆劳动就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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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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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一带一路”技能筑梦行动。鼓励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一带一路”国家在合作办学、技能培训等领域深度合作。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技能证书结合,实行“一试双证”“一试多证”,推进技能等级证书互认。支持出海企业、技工院校在国内(外)建设技能筑梦培训基地和技能筑梦师资培训中心,开设“订单班”“工坊班”,加强“语种+技能”培训,培养国际化技能人才队伍和师资队伍。 2.实施人力资源协同开发行动。深化拓展中亚国家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交流谅解备忘录,持续举办新疆·欧亚人力资源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在中亚国家建设(挂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与中亚国家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标准制定、能力建设、信息共享与对接服务,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开展人才引进、技能培训、劳务合作等国际交流合作。 3.实施国际人社交流合作行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并重,邀请“一带一路”国家参加新疆创业创新大赛、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探索举办中国(新疆)—中亚人力资源合作与开发论坛,立体式宣介新疆在促进公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发展成就。 |
四、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人力资源开发质效
(一)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供给与人才需求匹配。建立覆盖全区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预警机制,定期编制发布新疆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职业目录。推动职业教育动态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广“订单式”“双语+技能”等特色培养模式。破除劳动力流动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兵地人力资源共享互通,促进人才在区域、产业间合理流动。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体系,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形势会商,提高就业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健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推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根据新疆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重点加强现代农业、文化旅游、能源化工等领域的学科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优化技工院校布局,推进技工教育特色发展。深化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围绕产业需求,持续优化专业结构、育人方式和办学模式。支持龙头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产业学院,探索“校企双制、工学一体”培养模式。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在高校普遍开设职业生涯发展教育课程,开展“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主题教育,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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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人力资源精准匹配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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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覆盖全区的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发布重点产业急需紧缺职业目录,推动职业教育动态优化专业设置。 2.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广“订单式”“双语+技能”等特色培养模式。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体系,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和形势会商,提高人岗匹配精准度。在南疆四地州重点布局劳动密集型产业人才培养,在北疆地区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人才供给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
(二)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加强党对技工教育的全面领导,配齐配强技工院校领导班子,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统筹各类教育经费用于支持技工教育发展,健全生均经费和培训评价收入返还机制。按照“保留提升、转型发展、停办整合”路径,深化技工院校改革,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拓展就业服务功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供给能力。实施技工院校提质培优行动,组建新疆技师学院,建设1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10所重点技工学校、50个技工院校实训中心,遴选一批优质技工院校和优质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行业企业多主体举办技工教育,组建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工智能+职业技能”组合式教育培训模式。常态化开展岗位归集和毕业生跟踪服务,建立基于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机制,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聚焦特色优势产业和急需紧缺、就业容量大的行业,开展产教评、项目制、订单式、学徒制培养培训。拓宽招生服务范围,支持技师学院开设全日制大学生技师班和技能就业培训班,打造“学历+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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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技工教育改革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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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技工院校师资轮训计划。“十五五”期间,对全区技工院校专任教师开展全员轮训,每年培育300名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 2.巩固和扩大技能援疆成果。鼓励东西部地区技工教育协作交流,支持新疆技工院校学生赴援疆省市优质技工院校和用人单位学习实习。 |
(三)健全技能人才培育全链条机制。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围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等九大重点领域,开展“强基筑梦 技能兴疆”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打造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企业培训中心,面向本企业职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职工以及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技能培训。实施“新疆工匠”、建筑领域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天山工匠人才培育计划等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工匠学院、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青创先锋工作室。健全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发布工资价位信息。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全面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优化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布局,统一社会化评价题库、评价流程。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开展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奖励工作。常态化组织高技能人才赴区内外参加研修学习、疗休养活动;大力开展劳模工匠进名校、技能大师基层行和进校园等活动,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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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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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项目。“十五五”期间,每年开展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60万人次以上。 2.高技能人才专项培育项目。“十五五”期间,遴选“新疆工匠”300名左右、培育建筑领域高技能人才10000名左右、培养制造业高技能人才1500名左右、培育自治区级乡村工匠名师培育对象100名左右、培养天山工匠人才1500名左右。 3.培养载体能力提升项目。“十五五”期间,新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工匠学院20个、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00个、青创先锋工作室120个。 4.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十五五”期间,企业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120名左右,行业协会评聘特级技师、首席技师100名左右。 5.综合性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十五五”期间,每两年举办一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每年举办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工会杯”劳动和技能竞赛。 |
五、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增强就业保障能力
(一)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链条就业支持体系。紧扣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三路并进”战略布局,多渠道开发知识型、技术型岗位,挖掘龙头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就业潜力,统筹机关、国企空岗资源。引导青年投身南疆建设和乡村振兴,实施“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开发教育医疗、农业技术、乡村治理等岗位。推进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布局高校就业服务站点,发挥青年就业驿站作用,为异地求职青年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离校未就业及困难毕业生专项帮扶,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通过产业带动、基层吸纳、服务支撑、帮扶兜底,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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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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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毕业生就业扩容提质专项行动。组织访企拓岗,对接油气、煤炭、矿产等传统产业,纺织服装、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以及先进装备、低空经济、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开发岗位。 2.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优化提质行动。开展百日千万招聘、城市联合招聘等系列活动。实施“双千”计划,开展兵地融合促就业活动。为异地求职青年提供政策咨询、岗位对接、求职指导等服务。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服务、台账管理,组织基层就业公共服务机构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的“1131”就业服务。建立困难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就业帮扶机制,优先提供高质量就业岗位,优先提供职业指导,优先提供培训或见习机会。 4.青年就业权益保障行动。依法打击“招转培”陷阱、“培训贷”诱导贷款、滥用试用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无故解约、发布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提示,曝光侵害青年就业权益典型案例。 |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坚持就地就近就业与外出务工并重,深化南北疆、兵地和省际劳务协作机制,畅通就地就近就业、疆内跨地区、到其他省(区、市)务工渠道。强化技能培训、建设劳务品牌、培育农村劳务经纪人,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做好服务保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推动服务载体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各级党群服务、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数据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失业监测。聚焦就业帮扶重点群体,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帮扶重点群体所在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三)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做好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严格落实岗位提供、编制保障等政策。聚焦国有企业以及交通运输、公安、国防动员、党的基层组织等行业领域,出台专项培养招录退役军人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就业,推动企业每年预留一定比例新增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健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提高退役军人转岗就业能力。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军人创业贷”等金融帮扶政策。发挥各级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作用,提供场地、导师、融资等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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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 退役军人就业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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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专场招聘计划。结合自治区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和退役军人特长,每年定期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岗位推介活动,开发一批适合退役军人的岗位信息库。 2.实施专项创业大赛。常态化每两年举办一届自治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持续搭建展示交流、资源对接平台,为优秀军创企业项目提供投融资对接、政策落地、创业指导等后续配套扶持服务。 |
(四)统筹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推动实名动态管理和分类精准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推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集成服务,做实失业登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社会救助等全链条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落实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支持用于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积极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创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落实生育支持政策配套措施,拓宽妇女就业渠道。为大龄劳动者创造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提供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助力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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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 残疾人就业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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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依托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辅助性就业及“美丽工坊”等平台,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2.完善残疾人保障金办法。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3.实施“金融助残+”行动。开发适配残疾人就业创业的金融产品。 4.实施“强基筑梦技能兴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支持公共实训基地面向残疾人组织开展培训,鼓励行业协会和用人单位开展定向定岗培训,将适合残疾人发展需要的培训项目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5.开展妇女创新创业服务点建设。力争每年新建18个自治区石榴花巾帼创新创业服务点建设,引导更多妇女走产业化、专业化、组织化的发展道路。 6.举办妇女职业技能大赛。每2年举办一届“石榴花”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 |
六、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一)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区、地、县、乡、村五级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因地制宜建设就业驿站、零工市场、院校就业服务站服务网点,布局建设区域性就业公共服务合作中心。全面推行就业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就业公共服务标识。全面落实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中的就业公共服务事项,在村(社区)工作事项中体现。实施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全员轮训和业务技能比武。不断壮大社会专业人才、就业服务志愿者、劳务经纪人、企业服务专员队伍,组织动员各类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提供就业公共服务。加强数智赋能增效,创新智能应用场景,运用“大数据+铁脚板”模式,精准摸排各类重点群体实际需求,动态完善就业基础信息库。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数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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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3 全面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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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业公共服务基础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就业公共服务统筹规划、标准制定和资源协调,加快推进跨区域协作及数据共享。通过盘活闲置场地、共享区域、改造翻新等方式,建成零工市场(就业驿站)140个,有需求的院校就业服务站全覆盖。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点分级建设全覆盖。 2.就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制定全区统一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发布工作指引、办事指南和业务规程,统一规范业务流程,推动基层就业服务标准化。以全国“10+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为基础,结合地方特色产业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就业需求,针对性开展特色服务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3000场高质量公共就业服务招聘活动。推动全区就业岗位信息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一张网”归集,每年归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岗位。 3.就业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行动。每年完成全区乡镇(街道)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轮训。结合人社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每2年举办一次全区业务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壮大企业服务专员队伍、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社会专业人员队伍、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开展下沉基层服务,自治区、地(州、市)每年不少于2次,县(市、区)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 |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的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环境,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加大优质培训供给,优化“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创业者能力素质。加强创业师资和导师队伍建设,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创业服务功能,构建公共创业服务网络,推广高效办结“个人创业一件事”,提升创业服务便捷性。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加强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培训、孵化、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推进各类创业孵化资源集成服务。完善多层次政策支持体系,打好贷款担保、创业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组合拳”,为创业者提供扶持保障。组织形式多样的创业赛事及资源对接活动,大力宣传创业典型,讲好创业故事,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业就业的浓厚氛围。实施分类创业指导,构建“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四位一体的创业带动就业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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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4 创业服务升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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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组织创业导师和创业指导师能力提升项目,其中创业导师不少于200人,创业指导师不少于150人,举办创业培训讲师选拔大赛,建立自治区创业培训师资库;设立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提供专业化指导服务。 2.建设城乡全覆盖的创业服务网点。搭建全要素的资源对接平台,努力实现全方位全周期创业服务;持续开展创业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600场次,广泛开展创业促就业宣传,选树一批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3.建立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名录。扶持孵化基地不少于30个,特色创业街区(社区)不少于20个,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新疆创业服务联盟作用,整合创业资源,提升服务效能。 4.举办系列创业服务活动。举办创业创新赛事、创业服务地州行、创业服务“五进”、创业企业家能力提升训练营等系列创业活动,搭建资源对接服务平台,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 |
(三)推动就业数字化转型。推进就业工作从信息化向数字化深度跨越,以“一库一平台”为核心,整合升级核心服务载体,构建贯通全域的数字支撑体系,促进就业数据资源与服务资源高效整合。完善覆盖就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补贴申领等高频事项的全区统一数据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使用全流程,实现自治区与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协同同步。健全各类就业事项的全区统一业务规范和服务流程,推动就业业务经办标准化、规范化,实现业务流程与数据标准深度适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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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5 “人工智能+就业”数智赋能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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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智慧服务平台。升级改造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纳入数字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加强就业信息资源库和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建设。推动就业与社保、教育、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数据协同共享、动态更新,构建跨领域就业大数据资源体系。实现就失业信息一次登记、一站发布、实时汇聚、多方共享。 2.拓展“人工智能+就业”应用。深化大数据、AI技术应用,拓展智能匹配、云招聘、AI面试等场景,完善人岗精准匹配功能。推进培训服务全流程数字化,实现培训报名、监管、评价、补贴申领线上通办。在各级服务网点部署AI便民服务站和数智一体机,提供全天候就业服务。全面推行“政策找人”,优化“直补快办”“免申即享”模式,实现政策主动匹配、补贴精准直达。 3.强化就业大数据分析运用。完善就业信息资源库,实现业务经办、服务管理、就业数字地图的多维度监测与可视化展示。推动数据资源向基层“回流”,赋能基层精细刻画、动态管理和精准服务。以业务场景为导向,融合公共数据和市场资源,为重点群体帮扶、形势研判、政策评估提供决策支持。 |
(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提质增效。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阵地作用,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用工招聘、人才引进等公共就业服务的能力。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开展就业岗位归集,加强与内地省市特别是援疆省市岗位共享协作,扩大岗位供给,提升岗位质量。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和公共就业“四维一体”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发挥。提升国家级新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能级,打造“联通欧亚、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城市”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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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6 拓展人力资源服务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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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就业岗位归集计划。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技工院校、零工市场等主阵地作用,依托中国新疆人才网,每年归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100万个。 2.实施企业引才招聘计划。围绕企业紧缺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开展春、秋两季赴其他省市外引才活动,组织有需求的企业赴疆外省市高校开展引才招聘。 3.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智化建设。畅通线上线下经办渠道,打造人事档案接受、转递、查询及证明等“一窗办理”、“一网通办”。 |
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一)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利。保障平等就业权利。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逐步打破户籍、社保、职称、档案等方面制度性障碍,有效破除性别、民族、身份、年龄等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指导各类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严格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与线上用工监管,杜绝各类就业歧视行为。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推动构建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推动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人才和一线员工倾斜。
(二)健全治理欠薪长效机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持续优化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功能。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健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规范企业在劳动合同、工时、工资和加班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和劳务派遣等方面用工行为,依法纠治非法职介、就业歧视、虚假招聘、违法裁员等问题,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超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维护。构建责权统一、权威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持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持续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质效。
(三)完善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持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巩固劳动合同签订的覆盖率和履约质量。完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与职工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积极发挥工会作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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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7 劳动权益维护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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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发展。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 2.创新以信用等级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建设劳动保障守法信用信息库,稳步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3.积极推广“新薪通-工人端”手机APP。实现线上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在线确认等数字化应用。 4.推进“人工智能+”权益维护行动。推进“人工智能+劳动保障监察”,推动“非现场监管”与远程执法模式,开展线上调查取证与案件处理等。开展“人工智能+调解仲裁”建设,以数字赋能提质增效。 |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保障需求为重点,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落实稳岗惠民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稳岗扩岗。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抓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及各项配套政策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贯彻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效率。促进扩面参保提质增效。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分类施策,提高参保率。持续指导各地落实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限制政策,认真执行国家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办法。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以工业园区等为重点提高企业年金覆盖面。
(五)防范化解就业重大风险。健全常态化就业形势分析机制,整合多方资源,定期围绕就业领域重大问题、热点难点开展会商研判。提升就业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就业监测和风险预警体系。构建高质量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涉及失业率、岗位流失率、参保登记率以及欠薪违法案件发生率等指标的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防信息化系统,提升风险感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样本库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评估并更新监测企业。强化跨数据共享与分析应用,定期形成失业动态监测报告,为精准制定就业政策和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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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8 就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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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监测样本。优化全区失业动态监测企业样本,加强对重点行业的失业情况监测。 2.提升就业理论研究和形势研判能力。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现有资源,开展就业理论研究、形势研判和风险预警。 3.健全就业大数据监测体系。完善移动通信、市场招聘大数据监测手段,建立社会保险、移动支付、工业用电等大数据监测机制,动态掌握劳动力市场变化。 4.建立人工智能就业影响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专项调查制度,完善人工智能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持续跟踪人工智能应用渗透、岗位创造替代、技能需求变化等情况。 |
八、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兵地协同联动、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加强组织实施,健全制度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各级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协调机制作用,压实各部门单位促进就业责任,统筹协调各领域政策资源向促进就业倾斜。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自治区配套资金和援疆资金,重点向南疆四地州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强就业政策宣传解读,创新宣传方式,及时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和实施成效,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适时开展规划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