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5月1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6年5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重点阐明“十五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是未来五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五五”时期是新疆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锚定党中央赋予的“五大战略定位”,自觉把人社工作放在新疆工作和全国人社工作大局中谋划推动,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稳就业、聚人才、强保障、优服务、防风险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疆作出了人社贡献。
“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成效显著,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就业体系持续健全,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得到提升,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39.2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5.0%,基本实现有劳动能力的都能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经办能力显著提升,监督管理有效有力。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社保全险种、全业务实现“线上+线下”全疆通办。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才队伍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16万人,技能人才总量达342万人。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促进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公平合理,治理欠薪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三方协调机制持续健全,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行风建设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便捷度与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时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稳步推进,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五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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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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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基数 |
“十四五”目标 |
2025年完成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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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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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34.86] |
[230] |
[239.24] |
|
2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5.2 |
<5.5 |
<5.5 |
|
3 |
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595.06] |
[750] |
863.36 |
|
4 |
其中: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 |
[400] |
[337.87] |
|
二、社会保障 |
||||
|
5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5 |
>95 |
|
6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02.23 |
320 |
345.06 |
|
7 |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49 |
365 |
458.97 |
|
8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 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80 |
80 |
92.54 |
|
三、人才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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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98.55 |
115 |
116 |
|
10 |
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67.95 |
80 |
66.46 |
|
四、劳动关系 |
||||
|
11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
≥60 |
>60 |
|
12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7 |
≥92 |
>92 |
|
13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6 |
≥96 |
100 |
|
五、公共服务 |
||||
|
14 |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2085.1 |
2150 |
2303 |
|
15 |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16.9 |
67 |
77.1 |
|
注:带[ ]表示五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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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速成型,新质生产力加速崛起,人力资本红利加速释放,整体发展态势持续向好。“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加速推进,西部大开发新格局与自贸试验区政策双重叠加,对口援疆机制深化与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与政策红利的集中释放,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创造出大量的新职业、新岗位和新就业机会。同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也面临诸多挑战:就业总量压力持续增大,人口红利窗口期缩短,劳动力供给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还需持续深化,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优问题突出;收入分配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稳定中等收入群体压力加大;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状况,南疆及边境县的公共服务能力仍有待提升;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给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及就业局势稳定带来不确定性;公共服务效能与人民群众需求存在差距。
面对“十五五”时期的机遇和挑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内涵和特点,紧扣新疆工作总目标,准确把握新疆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把握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在应对挑战中担当作为、在创新突破中厚植优势,推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锚定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贡献人社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意志转化为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着力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制度的灵活性、包容性、适应性、公平性与可持续性,不断激发发展的内生动力。
——坚持树立系统观念。统筹把握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的关系,加强全局谋划、整体推进,促进政策协同、工作配套,提升政策措施落实的整体效能与耦合水平。
——坚持强化法治保障。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提高制度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矛盾分析研判,完善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提升风险处置能力,有效防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各类风险隐患。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人社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有形有感有效上持续用力。不断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着眼到2035年新疆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如下。
——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就业机会充分、就业环境公平、就业结构优化、人岗匹配高效、劳动关系和谐的局面逐步形成,城镇就业稳定增长,失业水平有效控制。“十五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23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更加健全,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经办管理服务更加便捷、智慧、高效,基金管理更加安全规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60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80万人以上。
——高素质人才队伍持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发展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规模持续扩大。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断增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基层一线人才队伍结构布局更趋合理、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形成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化、年轻化、复合型的人才梯队。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30万人次,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100万人次。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公平完善。兼顾激发市场活力和维护社会公平,进一步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事业工资分配体系,有效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企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和合理增长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升,劳动者工资支付得到有效保障。
——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发展。劳动关系协调体制机制持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效能稳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持续推动企业用工合法合规,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企业工资分配与增长机制不断完善,国企工资改革取得实效。“十五五”期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仲裁按期结案率达到9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8%。
——公共服务质量与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民、集约高效、智能便捷、规范透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覆盖全业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信息化服务能力大幅跃升,高频事项“掌上办、自助办、无感办”全面普及,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到2030年底,电子社保卡签发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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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 “十五五”时期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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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5年 |
2030年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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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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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239.24] |
[>235] |
预期性 |
|
|
2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4.8 |
<5.5 |
预期性 |
|
|
3 |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337.87] |
[125] |
预期性 |
|
|
二、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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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比例(%) |
49% |
52% |
预期性 |
|
|
5 |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45 |
360 |
预期性 |
|
|
6 |
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万人) |
459 |
480 |
预期性 |
|
|
三、人才人事 |
|||||
|
7 |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次) |
[30] |
[30] |
预期性 |
|
|
8 |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140] |
[100] |
预期性 |
|
|
9 |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次) |
[17] |
[30] |
预期性 |
|
|
四、劳动关系 |
|||||
|
10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8.74 |
65 |
预期性 |
|
|
11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8.95 |
93 |
预期性 |
|
|
12 |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
97 |
预期性 |
|
|
五、公共服务 |
|||||
|
13 |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77.1 |
9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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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带[ ]表示五年累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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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化就业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加快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着力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以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为底线,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第一节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
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先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推动财政、金融、产业、投资等政策与就业政策联动,紧密结合自治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突出产业发展和就业促进的有机融合,推动形成经济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带动力,不断扩大城乡就业规模。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在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确定、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优先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政策与项目,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完善高质量充分就业评价体系,积极创建全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劳动密集型行业和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快构建“大就业”工作格局,推动消费提质扩容,积极培育新型消费,形成消费升级、产业优化与就业增长的良性循环。
第二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体系
坚持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摆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就业见习等计划,挖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岗位,拓展社区服务、医疗卫生、基层治理等基层岗位,挖潜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就业岗位。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统筹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确保区属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坚持就地就近就业与外出务工并重,深化南北疆、兵地和省际劳务协作机制,畅通就地就近就业、疆内跨地区、到其他省(区、市)务工渠道,强化技能培训、建设劳务品牌、培育农村劳务经纪人,开展家政劳务对接,做好服务保障,持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推动服务载体建设,开展就业监测,强化服务保障。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所在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对大龄、残疾人、长期失业等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引导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在中国新疆人才网注册、发布岗位信息,开展招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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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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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就业促进行动。开展城市联合招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等专项行动。每年组织招聘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直播带岗不少于500场次。 2.组织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活动。组织人社厅局长进校园开展政策宣传、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发挥职业指导师、求职能力实训师等专业力量开展交流指导、就业咨询等活动。 3.实施青年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推进青年求职能力实训,每年组织不少于2000人参加。 4.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每年募集见习岗位15000个(其中南疆见习岗位不少于5000个),组织见习5000人,按规定落实见习补贴政策。 |
完善覆盖全民的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将就业公共服务融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范畴、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细化完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清单,推动就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体倾斜。夯实基层导向的就业公共服务基础,打造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健全完善五级就业公共服务网络,统筹开展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层服务网点分类分级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就业驿站、零工市场、院校就业服务站服务网点,打造“丝路零工”服务品牌。布局建设区域性就业公共服务合作中心,畅通跨地区、兵地间就业公共服务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和服务联动。巩固拓展“10+N”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动全区就业岗位信息“一张网”归集,推行直播带岗、远程面试,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实施就业公共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行动,持续壮大企业服务专员、劳务经纪人、社会专业人员及就业服务志愿者队伍,下沉基层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加快择业和用人观念引导。加强就业信息资源库和服务平台建设,做实就业服务对象底数,实施“人工智能+就业”工程,创新智能应用场景,推广“大数据+铁脚板”服务模式。加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数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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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 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质效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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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就业公共服务网点建设。建成规范化零工市场(就业驿站)140个,推进院校就业服务站规范建设,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就业公共服务网点分类分级建设全覆盖。 2.自治区就业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每年归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100万个,其中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不少于20万个。 3.实施求职能力实训师培训项目。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员求职能力实训师培训,五年培训师资不少于150人。 4.实施就业公共服务人员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开展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轮训和职业指导人员等专项业务培训,定期组织业务练兵比武活动。 5.建设区域性就业公共服务合作中心。在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巴州布局建设三个区域性就业公共服务合作中心。 |
支持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持续加大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聚焦创业者实际需求,创优“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支持,分类推广“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等模式,强化典型引领。依托就业载体建设,构建辐射城乡、覆盖基层的公共创业服务网络,推行高效办结创业“一件事”。建立重点创业孵化基地名录,完善激励与退出机制。培育一批产业特色显著、创业者集聚、新业态消费场景丰富、带动效应显著的创业街区(社区)。高质量举办创业赛事和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活动,健全跟踪服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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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创业服务升级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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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组织创业导师和创业指导师能力提升项目,其中创业导师不少于200人,创业指导师不少于150人。定期举办创业培训讲师选拔大赛。 2.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持续开展创业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600场次;广泛开展创业促就业宣传,选树一批创业典型,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3.搭建创业支撑平台。建立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名录,扶持孵化基地不少于30个,特色创业街区(社区)不少于20个,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新疆创业服务联盟作用,整合创业资源,提升服务效能。 4.组织实施创业活动。举办自治区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服务地州行、创业企业家能力提升训练营等系列创业活动,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
第五节 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加快建立人力资源需求预测机制,指导发布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以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为牵引,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制培训模式,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就业转化率。持续深化“人社+N”协同培训机制,实施“强基筑梦 技能兴疆”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面向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健康照护、家政服务、建筑领域等新兴和急需领域,分行业分领域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重点推动培训资源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针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技能回炉”提升计划,开展中短期定向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优化培训资源供给,培育打造一批有地方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积极构建“产教评”融合型技能生态链,依托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在能源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企业培训中心,面向本企业职工、产业链关联企业员工及社会各类劳动者,开展岗位技能提升、转岗转业培训及新技术应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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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6 “强基筑梦 技能兴疆”大规模精准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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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分群体开展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以上。 |
第六节 加强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和公共就业“四维一体”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发挥。提升国家级新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能级,打造“联通欧亚、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城市”的人力资源综合服务枢纽。推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国别)产业园,搭建人力资源服务出口集聚发展国际平台,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软要素”对接。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建设和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引育一批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集团。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协会作用,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和自律公约,推动诚信服务和公平竞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融合试点,逐步深化与康养托育、现代农业等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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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7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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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水平国家级新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立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实际,打造科创人才服务先行示范区(乌鲁木齐高新区园区)、产业人力资源协同示范区(乌鲁木齐经开区园区)、数字化人力资源服务试验区(伊犁霍尔果斯园区)、国际人力资源合作试验区(喀什园区)。 2.人力资源服务(国别)产业园建设。参照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标准,在新疆周边国家建设(挂牌)1-2家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为促进就业、人才流动、企业发展提供新机遇、创造新空间。 3.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围绕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两业”融合试点需要,建设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1-2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4.展示交流供需对接平台打造。指导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地州人社部门依托中国(新疆)亚欧博览会、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等平台举办主题活动,提升对内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
完善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健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综合运用宏观经济数据、网络市场招聘数据、社会保险数据和互联网大数据,监测劳动力市场变化,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等状况,有效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健全就业形势预警机制,加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完善规模性失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强监测预警、政策储备和应急处置,妥善应对就业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就业大局稳定。
第三章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筑牢民生底线
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满足各族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保障需求为重点,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抓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及各项配套政策实施。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向待遇较低群体倾斜。巩固完善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完善待遇体系建设。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提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效率。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
第二节 促进扩面参保提质增效
实施高质量参保行动,聚焦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等重点群体,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运用大数据构建动态扩面资源库,深化“数据找人”精准扩面,扩大参保覆盖面。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等补助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精准落实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策。持续推动农民工、中小微企业等流动性大的群体和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开展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加强对重点行业、人员的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切实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
第三节 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持续优化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构建权责清晰、协同发力、法治高效、赋能发展、安全规范的社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组建全区社保基金监管专家库和执法人才库,统筹调配使用全区监管力量。强化预警监测和提前研判,健全处置应对规程,提升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重大事项的应对处置能力。持续调动全民参与社保基金使用监督的积极性,健全社会监督员、“吹哨人”、内部举报人模式,提高举报奖励标准。
第四节 建设高水平经办管理体系
做好接入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各项工作,持续推动社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健全完善区、地、县、乡、村五级社保服务体系,推动实现社保服务“兵地通办”。实施全险种业务大管控,升级迭代管控规则,扎实开展触规业务管控。实施全险种数据治理,健全社会保险精算制度。完善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机制,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守护行动。探索推动经办服务从“办得好”向“暖心办”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新媒体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独具新疆特色的社保文化品牌。加强社保基层经办队伍能力建设,通过购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保障基层经办队伍人员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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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8 社会保险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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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智慧工伤建设工程。贯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各环节的人工智能应用,打造智慧化工伤保险服务新模式。 2.实施高质量全民参保行动。深化跨部门数据协同,持续打通税务、市监、医保等多部门数据链路,建立未参保人员动态数据库,分类施策推动精准扩面。 3.实施社保服务事项“兵地通办”。深化兵地社保服务一体化建设,建立兵地社保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基层服务协同,提升服务效能。 |
第四章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实施人才服务行动,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生态,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第一节 全面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激发专业技术人才活力。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不断完善职称评价体系。围绕自治区重点领域和新业态、新职业增设职称评审专业,优化职称评价标准,不断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通道。实施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强化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导向作用。依托专家服务基地建立“揭榜挂帅”机制,组织专家人才下沉基层开展服务。持续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常态化举办高级研修班,推动继续教育不断提质,开展专业技术人才人工智能通识继续教育,推动专业技术人才数智化绿色化能力提升。实施第七批新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积极推进工程技术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工作,促进人才向自贸试验区集聚。不断完善博士后工作制度,大力培育博士后创新人才。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稳步扩大博士后站规模。支持一批优秀博士后站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挥博士后资助经费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发展方面的激励作用。举办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博士后揭榜领题等活动。加强博士后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荐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和个人申报国家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用好人才发展基金,实施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统筹推进人事考试各项工作,提升人事考试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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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能力素养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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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动态管理60个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200期。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和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每年培训专业技术人才30万人次。 2.新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遴选2000名高素质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含兵团),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培养和实践锻炼。开展15期特培专家服务团活动。 3.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活动。动态管理50个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统筹高层次专家、海外留学人才、博士后等各类专家人才资源赴基层一线实施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活动100期。 4.博士后培养优化行动。组织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数不少于160人,理工农医博士后年招收数不少于140人。 5.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不断巩固提升大赛品牌效应,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 6.实施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组织实施新疆战略人才培养计划“新疆特需专业化人才项目”、新疆领军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地方和行业引才项目”,培养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7.人事考试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健全覆盖人事考试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命题全流程数字化平台;建设人事考试一体化平台;统筹推进命题、阅卷、面试、考务“四支队伍”建设。 |
第二节 大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紧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深化技工教育改革,优化技工院校布局,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开展教师队伍轮训,培育一批高水平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加大高级工及以上层次人才培养规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发挥技能人才项目、培养载体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新疆工匠”项目,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规范已建项目运行、服务与管理。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能力提升项目,开发一批专项能力品牌,开展考评员等专家队伍培训。全面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推进自治区统一题库建设,加大企业自主评价力度,规范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动态发布本地技能人才薪酬指导信息,引导企业合理提升技能人才待遇。探索实施“技能出海”。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定期举办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大赛、参加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支持行业部门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研修学习和疗休养活动,定期开展技能大师基层行、技能大师进校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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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 技能人才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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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项目。新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技术研修、师带徒培养等活动。 2.技工院校师资能力提升项目。开展技工院校教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学一体化等培训不少于1500人次。 |
第三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加强招聘统筹,规范招聘行为,优化人员结构。完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倾斜政策。研究制定竞聘上岗制度,推动人岗相适、能上能下。指导各行业加快建立分级分类差别化考核评价体系,增强考核精准性,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交流机制,畅通事业单位人员交流渠道。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信息系统,提升人事管理效能。
第四节 促进人才开放有序流动
联合自治区周边国家和城市相关部门、园区、机构等,开展人才需求调查、人才引育等活动。支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求匹配效能。创新实施好自治区第五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重点向南疆倾斜。开展“最美高校毕业生”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提高跨省通办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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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1 促进人才开放有序流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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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制发布重点人才需求目录。围绕自治区自贸试验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调查统计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人才需求情况,分析研判需求趋势,为人才有序流动提供指引。 2.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选树一批扎根基层奉献的高校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成长成才。 3.人工智能赋能行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创新招聘、培训、测评、面试等全链条服务新模式、新场景,提高服务人才、服务发展效能。 |
第五节 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示范引领作用
提升表彰奖励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确保人选的政治性、时代性、导向性和先进性。建立健全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落实工作机制,完善自治区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政策,构建各方积极参与、政策衔接畅通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表彰奖励获得者荣誉感和获得感。着力提升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水平,优化完善信息系统,加强人员动态管理,确保待遇落实和困难帮扶资源精准配置、及时到位。突出强化对表彰奖励制度、活动和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第五章 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推动合理提高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着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推动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第一节 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评估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深化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在最低工资标准之上协商确定行业最低工资。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重点行业、新兴行业薪酬分配指引。健全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
第二节 深化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分配管理,合理确定企业竞争类型,规范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指导调控,指导国有企业理顺内部分配关系,推动国有企业薪酬分配向关键核心人才和一线员工倾斜。强化薪酬分配刚性约束,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着力规范分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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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2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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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项目。抽样调查全区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和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对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报酬信息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 2.自治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项目。每年对部分国有企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情况、近3年工资内外收入分配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和专项审计。 |
第三节 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挥收入分配的保障、激励、调节作用。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工资决定机制,充分体现知识技术价值的绩效工资激励导向,确保绩效薪酬与工作人员的岗位业绩、工作贡献紧密挂钩。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政策保障。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充分体现公益属性。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对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研和工程建设项目,且做出重要贡献的科研、管理、技能人才实施绩效工资单列。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监督指导机制,严肃工资分配纪律,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深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第四节 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
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持续优化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功能。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健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创新以信用等级为基础的监管模式,建设劳动保障守法信用信息库,稳步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积极推广“新薪通-工人端”手机APP,实现线上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在线确认等数字化应用。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以深化劳动关系领域改革创新为抓手,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拓面提质,健全企业合规用工服务指导体系,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第一节 着力构建高质量劳动关系治理体系
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实现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格局。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持续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积极创造电子劳动合同多场景应用的制度环境,优化劳动用工管理模式。构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强化行政许可审核与事中事后监管,以信用监管手段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与合规管理水平。落实自治区劳动关系运行日、周、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涉及失业率、岗位流失率、参保缴费率以及欠薪违法案件发生率等指标的劳动关系风险预测预防信息化系统,提升风险感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举办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建设,畅通协调劳动关系“最后一公里”。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新就业形态“三指引一指南”宣传解读,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加强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畅通劳动保障监察、仲裁维权渠道,推进调解组织建设,提供一站式争议调解与法律援助服务。
第二节 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治理效能
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源头治理,推动调解仲裁机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持续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结合办案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正向引导减少争议增量。加强企业用工合规指导,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健全争议预警机制,动态研判案件态势,对典型性、苗头性争议分析研判,落实“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原则,确保调处平稳。优化基层调解仲裁员队伍,提升调解仲裁服务质效,推动争议在基层实质化解。推进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深化调解“总对总”诉调对接,减少裁审差异。开展“人工智能+调解仲裁”建设,以数字赋能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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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3 劳动关系协调重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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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关系协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实时掌握劳动合同、企业劳动用工等数据,实现劳动派遣经营许可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新就业形态数据统计维护等,提升管理服务效能。 2.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实现培训后取证,组织开展自治区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竞赛。 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系统优化提升项目。建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质效。 |
第三节 提升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
规范企业在劳动合同、工时、工资和加班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和劳务派遣等方面用工行为,依法纠治非法职介、就业歧视、虚假招聘、违法裁员等问题,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超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权益维护。构建责权统一、权威高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持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系统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劳动保障监察”。稳步推动“非现场监管”与远程执法模式,开展线上调查取证与案件处理等。
第七章 标准引领数智驱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以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为主线,构建覆盖全民、普惠均衡、智慧高效的现代化人社公共服务体系。以重大应用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数字人社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推动服务从“保基本”向“提质量”跃升,促进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持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第一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捷化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地方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协同建设。开展标准实施应用试点,建立健全实施监测评估、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基层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夯实服务基础。加强标准化体系推广宣传贯彻实施和人员培训,发挥标准化对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作用,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适老化改造,设置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帮代办等便捷服务。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实现“家门口办事”。全面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 “好差评”。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第二节 构建数字化服务体系
持续推进“数字人社”建设,深化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应用,统筹推进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构建全域统一的人社数据资源库与治理体系,打造人社数字“大脑”、AI双底座,为政策制定、服务优化、风险预警提供数据支撑。推广社保卡“一卡通”在民生服务领域应用,构建服务管理体系。大力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一门综窗”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无差别受理”。提升12333热线智能服务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人社”建设。推进新疆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应用。提升人社应用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能力,筑牢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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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4 数字化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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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工程。完善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汇聚整合各类数据资源,建设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核心专题库、主题库,形成标准统一、动态更新、安全可控的人社数据资源体系。 2.实施“人工智能+人社”行动。构建算力、模型、数据、场景应用协同发展生态。 3.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创新社会保障卡服务模式,拓展“一卡通”服务应用场景。 |
第三节 推动人社援疆提质增效
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对口援疆帮扶机制,落实部区战略合作协议,深化与援疆省(市)在省级厅局层面合作。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三方对口支援协议,深化援受双方劳务协作,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巩固技工教育援疆成果,健全“校长+中层+骨干教师”系统化组团式援疆模式,拓展与援疆省市技工院校“3+2”高技能人才共育。
第四节 推进兵地协同发展
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一家人”理念,落实兵地共同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建立统一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政策体系,推动兵地双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共建共享,统筹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实现兵地职工群众相互交流、有机融合和共同发展。
第八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督导有力的规划落实责任机制,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五五”规划有效实施。
第一节 加强法治保障
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全面清理政策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动态库。推动实施法治人社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案件,制定并实施自治区人社“九五普法”规划,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系统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第二节 加强资金保障
加强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与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支持,重点向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活动安排倾斜,保障公共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 加强督查评估
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监测评估的质效,确保规划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加强统计监测数据分析和应用,提升统计监测专业化水平,切实发挥统计监测预警作用。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规划的有效衔接。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各级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强化规划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工作调度,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加强规划与计划的衔接,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并做好年度间综合平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确保规划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推动规划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