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九部门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部署要求,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全区工伤预防工作,明确了全区工伤预防工作任务及实施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三项工作目标
工伤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工伤事故发生率5年降低10%左右。
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发生率逐步降低,重点平台企业5年降低10%以上。
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持续改善,职业性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下降。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围绕工伤预防全链条管理,部署十项重点任务:
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发挥协调机制,建立季度数据共享机制,开展联合指导与综合治理。
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工伤预防投入,切实履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
引导专业力量参与,探索建立工伤预防协会,分级培育工伤预防示范企业,发挥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紧盯高发工伤风险,强化重点领域防控和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预防。
深化精准靶向宣传,联动“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工伤保险(工伤预防)集中宣传月活动,培育地级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
创新培训体系建设,实施重点行业专项培训,推动工伤预防协同式、组团式培训,将工伤预防纳入技工院校安全培训重要内容。
发挥费率调节作用,引导企业由“要我预防”向“我要预防”转变。
健全工伤预防监测体系,发布工伤风险预警,强化工伤预防项目全流程闭环管理。
推进智慧工伤预防,探索建立工伤预防智慧平台,打造VR/AR沉浸式培训基地。
推进工伤预防职业化建设,完善自治区工伤预防专家库,推动专家跨区域共享,发挥工伤预防咨询师作用。
重点防范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交通事故、尘毒危害、尘肺病六大高频工伤,同步将上下班通勤事故、岗位突发疾病等视同工伤情形纳入重点监测管控。
企业作为工伤预防第一责任人,需依法全员参保工伤保险,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平台企业落实新业态员工全流程安全宣教,责任落实不到位将依法追责问责。
安排部署阶段(2026年6月):要求各地按照工作任务,全面部署启动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7月—2030年9月):全面落实各项举措。
总结评估阶段(2030年10—12月):开展终期评估,总结经验成效。
《实施方案》将工伤预防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工伤预防常态化落实。严格工伤预防专项资金全流程监管,规范项目全流程监督管理,确保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