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不含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含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干部院校教师系列(含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技工院校教师专业(含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共5个系列(专业)。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2019年修订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1〕3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1〕3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1〕3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试行)》(2019年修订版)等条件施行。
三、申报渠道?
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报。
四、时间安排?
申报时间:2022年9月7日至10月10日。
审核材料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1月4日。
缴费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0日。
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费工作,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