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人员情况、收费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xjr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邮编:830011;电话:0991-3689611;电子邮箱:xjrstzfxxgk@xjrs.gov.cn

2011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认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有关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政府令第152号)的要求,我厅及时调整补充了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厅办公室综合协调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政策研究处负责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信息中心负责我厅门户网站工作动态、公开文件、政务信息和领导成员等各类公开信息的发布和及时更新,各有关处室负责答复网友在线留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厅办公室和监察部门综合协调、督查,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2011年,印发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工作机制制度不断健全。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整理汇总主动公开文件309件,移交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自治区档案局),并按规定时限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动态更新发布,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2011年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5次。不断完善12333政策咨询电话作用,2011年,完成12333、12370信息整合和系统升级,统一应用12333号码对外服务,为社会提供完整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

三、工作人员情况及收费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我厅办公室承担,有兼职工作人员1名承办具体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2011年,我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份,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邮箱回复,未发生收费行为。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二是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2年,我厅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以下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度。积极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形势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厅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时限,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尽可能多地将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方便社会各界进行查询,提高我厅工作透明度,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