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247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民营企业“用人难”“留人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带动人才结构优化方面

    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工作。根据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大会暨2023年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新疆站”招聘会的通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大会暨2023年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新疆站”招聘会报名工作的通知》,动员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与3月25日至26日,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春季招聘会暨2023年全国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新疆站”招聘会在乌鲁木齐市会展中心成功举办。招聘会现场380家企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提高2万余人的优质就业岗位,其中自治区工商联组织了150余家大中型民营企业参与活动,招聘会现场投递简历3万余份,7620人现场达成初步意向,达成率21.17%;吸引了全区应历届毕业生广泛参与。

二、关于建立多元化的民营企业人才培养机制方面

一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惠企营商环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等服务,加大重大科技项目、表彰奖励、人才计划向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放力度,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今年,将民营企业人才纳入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支持范围,一大批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科研团队获得自治区人才发展基金的支持。

二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关于印发自治区“一事一议”引进用好战略人才办法(试行)〉的通知》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人才发展工作相关制度办法积极筹措人才发展基金,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资金投入方向,认真做好资金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人才资源开发,推动实施“2+5”重大人才计划。

三是自治区教育厅探索实施首批自治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四新”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与自治区国资委、工信厅共同面向区内外企业征集校企合作项目,公布通过审核的74家企业公开征集项目712项、合计支持项目资金9373万元,定向项目由企业与高校直接对接,定向征集项目169项,合计支持项目资金2829万元,共计支持资金1.22亿元,进一步增强产业需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紧密对接。

三、制定企业“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方面

一是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社厅研究拟定自治区“疆才卡”管理办法,从落户、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就业、子女入学入园、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方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倾斜政策和便利服务。

二是自治区科技厅制定《关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方案》,推动各项人才激励政策的执行,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自治区工商联通过积极申报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集体、新疆工匠等大力推荐民营企业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激励产业工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

三是自治区人社厅会同有关厅局加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有关通知,开启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专项职称评审工作,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或组织开展民营企业专项评审,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四是自治区人社厅实施“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度第一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面向国内外引进了700余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对入选的人才每人给予20-5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

四、关于探索构建企业人才共享机制方面

一是自治区教育厅指导区属高校牵头组建新疆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教育联盟,构建区内各高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多方参与协同育人机制,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获批首个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建设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3个,推荐申报与有关产业学院参评第二批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支持新疆工程学院与新疆准东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建准东现代产业学院,特变电工、金风科技、中信国安葡萄酒业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参与到人才培养、教师发展、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服务科技创新等工作。

二是自治区教育厅以高校为主体,联合并依托研发能力强的企业集团、高新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公布2022年度自治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52个。紧密对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等,开展农业工程、电气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等学科领域的人才培养,将进一步提升我区研究生创新水平和实践能力。

    五、关于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员双向兼职等方面

一是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含公益一类)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专职岗位,确定考核目标和任务,并进行考核。单位可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

二是自治区人社厅研究制定《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5号),自治区科技厅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科政字〔2022〕11号),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参与项目合作,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创新创业,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下一步,自治区人社厅会同有关厅局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使用等方面工作,为民营企业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感谢您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516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彭伊玲

联系电话:0991-3689692

联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人:张一

联系电话:18999914474

联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人:马丽

联系电话:0991-2827686

联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人:肖吾开提

联系电话:0991-7606228

联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人:刘宝

联系电话:18599005570

联系单位:自治区工商联

人:徐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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