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1303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1   浏览次数:   【字体:

民革新疆区委会,阿依早热·阿不力提甫、岳峰委员:

你们联合提出的《关于调整作息时间提案》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缩短午休时间、实行“朝九点半晚六点半”作息制,对于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事等方面有积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能增加休闲娱乐和陪伴家人的时间。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明确“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七条明确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目前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各类企业在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正常休息的前提下,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作息时间。

工作作息制度与地方经济、人口密度、所在经纬度、气候人文、历史沿革等因素密切相关。改变长期实行的作息时间需要相关政策保障和社会协调联动,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我们会积极听取多方意见,注重调查研究,统一平衡利弊,供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好、执行好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作息时间,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合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指导企业就工作时间等事宜进行集体协商,充分听取劳动者诉求,合理确定上下班时间。

感谢您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54

人:孟宪亚  

联系电话:368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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