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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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厅共承办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57件(其中A类5件、B类23件、C类17件、D类12件),主要涉及就业、医疗、养老、工资福利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建议,内容详实、针对性强,充分表明了代表们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自治区《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要求,按照规范程序,迅速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办理,及时予以答复,切实把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职责明确。人社厅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参考。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的规定》要求,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讲办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处室领导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完善了处室、单位协同办理议案工作的机制。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由厅长负总责,厅办公室负责组织承办,办公室分管领导同志抓协调、抓督办,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承办,议案涉及处室、单位提出答复意见,分管厅领导审定,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初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议案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主要采取承办议案处室与人大代表进行“一对一”电话沟通,深入了解议案的背景、原因及目标指向,对提高议案办理质量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将议案办理工作作为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既严格按照自治区的相关政策答复办理,又注重通过办理议案工作,大力宣传我区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政策和举措,推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二)规范流程,健全机制。坚持把议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业务加强领导和管理,按照《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协商办法》要求,建立起一整套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议案办理工作的登记、协调、催办、拟文、审签、印发、立卷、归属、总结等办理程序,确保议案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有登记分类、有分工负责、有专人办理、有协调配合、有办理时限要求。对收到的每一份议案、建议,首先由厅内部收文登记,然后由厅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再由厅领导批示,传阅后转入办公室办理人员,办理人员根据领导批示和议案内容,用督办单的形式将议案、建议复印转给承办处室并提出办理时限,最后办理人员根据汇总上来的材料进行综合,拟写出答复意见呈送分管厅领导审签,翻译后以单位红头公文书面函告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并按交办对口关系分送人民政府督查室和人大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整个工作程序环环相扣,有条不紊。为强化办理工作落实,我们完善了督促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并将议案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有效促进了办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三)围绕中心工作,提升办理质量。坚持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议案办理质量这一关键,注重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反映的内容来分析研究业务中需要改进和亟待解决的问题,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后,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自治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议案办理方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一是依法办理,加强议案办理的规范性,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学习办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加办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和透明度,继续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拓宽思路。增强议案办理的深入性。对人大代表反映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是跟踪落实,保持议案办理的连续性。加强人大代表议案办理力度,狠抓办理工作落实,确保案案有人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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