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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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我区出台文件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

发布时间:2022-11-26   浏览次数:   【字体: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记者 李琳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我区出台《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旨在健全以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自治区级竞赛为龙头、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各地职业技能竞赛为主体、以企业院校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将职业技能竞赛打造成为高超技能展示平台、社会风尚引领平台、“技能新疆”创建平台。

职业技能竞赛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促进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培育大国工匠的重要途径,是技能人才评价的一种重要形式。《意见》对提升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作出具体安排,提出了健全竞赛管理制度、创新办赛模式、推动竞赛成果转化、完善竞赛投入保障机制等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了自治区范围内的职业技能竞赛,按层次分为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和企业院校比赛三级。按类别分为两类:跨行业(系统)、跨地区的综合类竞赛为一类竞赛,一般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等牵头组织;单一行业(系统)举办的竞赛为二类竞赛,一般由各有关部门或行业(系统)牵头组织。企业院校举办的竞赛不分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是自治区最高规格赛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实施,每两年举办一届,冠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XX届职业技能大赛”,参照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举办。自治区级一类、二类竞赛,可冠以“新疆”或“自治区”的名称,同一职业(工种)原则上两年内不得重复举办同一级别竞赛。自治区级一类竞赛,每个职业(工种)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自治区级二类及以下竞赛,每个职业(工种)参赛人数不少于20人。

《意见》还对赛前培训补贴等事宜进行了明确。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综合性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选手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地(州、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赛前培训实训的,按照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实施单位培训补贴。补贴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同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职业技能竞赛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实施保障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对象为实施单位。

了解《意见》详细内容,可登录自治区人社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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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