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农业大学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2个岗位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52年,是隶属于新疆农业大学的国办全日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为乌鲁木齐市高中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学校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于一体,区位优势突出、办学环境雅致、文化底蕴深厚,历经七十余年深耕积淀,办学体系完备、师资力量雄厚、教育质量优异,在沙依巴克区乃至乌鲁木齐市基础教育领域拥有广泛影响力与良好社会口碑。学校秉持“笃行厚生”的校训,践行“勤学、多思、惜时、进取”的优良学风,深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涵养求真务实、笃学笃行、追求卓越的育人风尚。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育人成果丰硕,综合办学实力强劲。学校先后荣获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新疆优质普通高中、自治区德育示范学校、自治区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样本学校、自治区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学校等自治区级核心荣誉;获评全国青少年创新教育实验学校、全国学习科学实验学校、国家级绿色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学校、中学生领导力课题基地学校,育人特色突出、示范辐射作用显著。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包括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2024年、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岗位条件见《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扎根西部,为边疆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还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授予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6.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11月6日(含)后出生。
7.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一致。专业名称、代码参照《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8.现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岗位表》。
四、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公布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岗位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农业大学官网(http://www.xjau.edu.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https://www.xjrsks.com.cn)同步发布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农业大学官网、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xjau.edu.cn)并按照《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附件3)填写、上传简历及附件材料。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或社区。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18:00-2026年11月17日18:00。
3.缴费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实施,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提交材料不完整、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www.xjau.edu.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四)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表》中公布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方式为网络测试。心理测试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面试分为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2)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
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60%。
(八)体检
1.本次招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新疆农业大学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新疆农业大学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需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在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新疆农业大学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2.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九)考察
1.对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现实表现情况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性等进行全面核查。
3.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测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公示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新疆农业大学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3.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一)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农业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2.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3.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3.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附属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4.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全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准确无误、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5.岗位咨询电话:0991-8762410
监督电话:18997938644、0991-4826933
监督邮箱:JJW@xjau.edu.cn
附件:
附件1.新疆农业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附件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附件3:简历填报及附件材料上传操作流程(下载)
新疆农业大学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