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 新人社函〔2021〕255号
第二十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 (含36个月)以上的(国家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或2019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 (五级)、中级 (四级)、高级 (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第二十七条 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解读:
如要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必须是失业保险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而且应该是2017年1月1日起或2019年1月1日起取得相关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而且还必须要在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
案例:
李女士2020年取得中级(四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现是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在单位参保失业保险累计缴纳40个月,请问李女士能否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分析:
根据李女士上述情况,李女士无法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虽然李女士满足第二十五条全部条件,但是她是2020年领取的证书,不满足第二十七条里规定的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已超过申领期限,所以,李女士无法申领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