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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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564385946/2022-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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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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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征集活动任务圆满完成,切实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与系列征集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氛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征集活动的知晓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发动和组织企业、工业园区、广大职工以及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踊跃投稿。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将根据各地上报的和谐劳动关系故事,适时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严格审核遴选,按时保质推荐。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征集活动工作要求,按照“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原则,一是推荐不少于2篇“我的和谐创建故事”主题征文作品;二是推荐2-3个“温暖和谐瞬间”短视频作品和照片作品;三是推荐不少于3条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宣传口号;四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专业机构参与和谐创建图案标识征集活动

请各地于8月14日前,将作品和加盖公章的汇总表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将对各地(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作品进行审核,并从中择优向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推荐。

人:胡雨珅

联系方式:0991-3689705

附件:1.关于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系列征集活动的通知(下载)

      2.“我的和谐创建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参评汇总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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