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8月26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处长闫科明介绍了自治区人社部门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疫情的地(州、市)、县(市、区),对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在7日以上的中小微企业,依据所在地相关部门下达的停工停产通知,经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由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上述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办理一次性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流程:企业申请→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