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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 2026-03-23 15:51
  • 来源: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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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始建于1981年,是自治区党委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综合研究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进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聚焦事关新疆长治久安、事关根本和长远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和理论阐释、宣传宣讲,积极发挥建言资政作用。不断探索具有新疆特色的社科研究理论,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服务,是新疆社会科学理论研究高地和自治区新型高端智库。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

(六)符合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5年3月23日(含)后出生。

(七)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八)具有会计专业或审计专业高级职称。

(九)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4月8日。

2.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按照本科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附件2),符合专业条件。研究生学历不限专业。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xjskybgb@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名称”,报名材料按以下要求标序排列。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附近期电子免冠照片并签字)。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及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学位认证报告(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会计专业或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

5)中国共产党员证明材料。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后续环节通知公告将在新疆哲学社会科学网(https://ass.xjass.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报名材料不完整的、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或提交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核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考核期间,对面试考核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面试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要求,组织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在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引才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1-3837638。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3837597(罗老师)

0991-3835281(张老师)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246号

附件:

1.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下载)

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下载)

3.附件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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