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政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3年1月-2月对历年认定的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基地)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对考核合格的继续教育基地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牌匾,可以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考核合格的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遵守继续教育法规政策,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服务。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进培训方式方法,逐步形成专业品牌和培训特色,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质量。
不在考核合格名单中的,暂停继续教育基地资格,本通告发布1个月内进行整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取消继续教育基地资格。
附件:2022年考核合格的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