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伊犁州党委宣传部、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联、各地、州、市文联:
根据新人社办发[2012]62号《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自治区各地、各单位在职在岗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员。
2、虽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但仍在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员或社会上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员。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1、资格条件
申报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12]189号)执行。新评审条件已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公布。
2、申报公示
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申报专业级别、业绩成果、任职资格、任职年限等),公示期不少于五天,并出具结果证明1份,注明申报人员在公示期间有无异议。
3、三年考核
申报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须为合格(称职)以上,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4、离退休和社会人员
离退休人员和在社会上从事文学创作的人员,由各地宣传部,各地(州、市)文联、各单位人事部门按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审核把关并书面推荐。
5、继续教育
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可参加新闻出版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6、外(汉)语与和计算机考试
申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外(汉)语与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符合外(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条件的人员,需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并提供相关证明。
三、需报送材料
1、所推荐单位委托函,一式1份。
2、公示结果报告,一式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见附件1)。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见附件2)。
5、业务总结
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不少于2500字。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签署“已审核,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
6、《自治区文学创作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一式20份(原件统一用A3纸、见附件3)。
7、近三年的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
8、有效的《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见附件4)。
9、有效的《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或《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见附件5)。
10、现任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11、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12、本专业获奖证书和行政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
1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14、有效的继续教育证原件1份。
15、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各1份。
16、能表明申报人任现职以来业务和学术水平的著作及论文等1份。
上报材料涉及的资料、装订顺序、表格、文件在电子邮箱zzqwenlian@163.com查询下载(邮箱密码:zzqwl123456)。
四、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地反映申报人的真实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凡是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2、各种申报材料均须统一打印或用钢笔、碳素笔填写,字迹工整。
3、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论著及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其他无效。
4、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按照规定认真审核拟上报的推荐材料,按规定顺序整理、装订,在规定时限内送自治区文联组织人事部。
5、凡复印件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照原件核实后,由负责人签署“已审核,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6、此件发至各地宣传部和有关厅局及各地、州、市文联。县(市)以下单位及垂管单位,由各有关部门负责转发。
五、报送材料时限
报送材料日期为2012年11月15日开始,12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张馨元(自治区文联组织人事部干部)
0991-4597623(电话)4515932(传真)13999860639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下载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下载
3、自治区文学创作 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下载
4、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外(汉)语免试审批表下载
5、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下载
6、评审材料袋(封面)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职称改革办公室
201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