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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博州拉孜彦木•居马洪等26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2011-01-19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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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1〕15号

关于批准博州拉孜彦木•居马洪等26位

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博州人事局职称办:

根据博州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拉孜彦木•居马洪等26名同志自2010年12月28日起,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学高级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博乐市(14人)

博乐市第一中学(1人):拉孜彦木•居马洪

博乐市第二中学(1人):陈雪英

博乐市高级中学(5人):沈玉红、何春霞、陈秀玲、吴远山、倪向新

博乐市第六中学(1人):王占霞

博乐市第七中学(1人):阿尔孜古丽•亚生江

博乐市第八中学(3人):刘江明、孔英、徐诚钟

博乐市小营盘中学(2人):马雪梅、刘华伟

二、精河县(10人)

精河县初级中学(3人):王俊平、库力巴然•居马别克、阿•菊花

精河县高级中学(3人):热孜婉古丽•乌玛尔、郑娟、周淑华

精河县教育教研室(3人):院国萍、沙•敖云其米格、吐尔逊娜依•吐衣洪

精河县大河沿子中学(1人)帕丽旦木•阿布都西提

三、温泉县(2人)

温泉县哈日布呼镇中学(1人):孙延香

温泉县教育教研室(1人):阿金沙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高级资格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0年1月14日印发

打印:高丽校对:刘刚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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