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近日自治区明确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为确保政策高效落实,自治区社保中心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
一、“免申即享”。全区各级经办机构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名单,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企业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号,对没有对公账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号。
(符合政策享受条件:招用毕业时间为2023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员、2021年7月份后和2022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企业。)
二、企业自行申请。由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