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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公示

  • 2022-09-21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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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征求意见、基层公示、评选委员会评选,拟推荐和田市高级技工学校普通话推广博士工作站、阿图什市技工学校(备选)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拟推荐喀什地区人社局张伟中、乌恰县技工学校吐尔达力·沙拉巴依(备选)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21日—925日,凡对上述单位和个人有意见者请及时向我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处:盛冬0991-3689691

机关纪委:陈伟0991-3689887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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