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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哪些倾斜政策?

  • 2014-09-30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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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香女士致电咨询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哪些倾斜政策?

分析:

乡村中小学教师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试行)》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同时,适用以下相关倾斜政策:

(一)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8年、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2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可初次确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的,可初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大”毕业生或纳入教育部统招并获得党校学历者,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在评审中,不再将发表论文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硬性要求,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代表作品,可视同论文参加评审。

以上内容依据新人社发[2014]26号文件《关于自治区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及岗位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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