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人大 自治区政协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繁/简
搜索
icon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疆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 热点问答
回到首页

如何做好缓缴社保费的监督检查?企业如何补缴费款?

  • 2022-09-14 10:42
  • 来源:人社厅
  • 访问量:
  • 【字体:      
  • 分享:

问:如何做好缓缴社保费的监督检查?企业如何补缴费款?

答: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部门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对作出困难企业承诺但经查不符合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保费,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补缴期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缓缴的费款。

【TOP】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