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人社)
发表时间:2021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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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 |
禁止或许可事项 |
事项编码 |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
主管部门 |
行使层级 |
1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金融业务 |
210004 |
补充保险经办机构资格认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国家 |
2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出入境中介、劳务派遣、保安服务等业务 |
212002 |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地州(市)、县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地州(市)、县 |
|||
3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互联网中介和商务服务 |
222004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专营或兼营人才信息网络中介服务的,必须申领许可证。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地州(市)、县 |
相关文件链接: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http://xjdrc.xinjiang.gov.cn/xjdrc/gsgg/202012/b35b0e3c159d4b1b99bc02e7e422b6a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