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20年)
发表时间:2020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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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和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的
通 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62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废止35件,失效40件,继续有效532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联合印发废止或失效的文件13件,废止文件中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决定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失效和废止。今后,未列入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特此通知。
附件:
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联合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或失效)(下载)
2020年7月19日